7天鑑賞期

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7天鑑賞期(含週六及國定例假日)之權益,7天鑑賞期屬『考慮期』並非『試用期』,若商品如經拆封、使用、污漬、有異味、配件不全、外盒包裝破損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,恕無法退貨。